關於退貨及七天鑑賞期說明:
本公司依消保法規定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依據『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商用準則』第2條第1項: 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手工蛋糕及其他常溫品項保存期限短,除商品瑕疵或運送過程送成的毀損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非屬商品本身之瑕疵,恕難接受您的退貨申請,產品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到貨後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亦無法處理您的退貨申請,請於下單前注意此規範,若有任何疑問請詢問我們。